2007年1月12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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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的“光环”谁埋单
江南

  南京的夜空从2002年被点亮至今,全城的亮化工程历经几年的建设,目前夜南京已初步呈现出具有“山水城林”古都特色和现代滨江都市的夜景风貌,特别是到节假日,南京城更是成了一座璀璨非凡的不夜城。然而,在这些“光环”背后,一个巨大的费用问题也摆在了政府、企业的面前。这笔亮化费用究竟该由谁埋单呢?近日,南京10位律师联合就“亮化费用”分摊到企业一事质疑政府管理部门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。
  那么,律师的质疑于法、于理、于情有据吗?
  在南京市某街区,一家设计院的工作人员1月8日告诉记者,自己所在的单位前不久刚接到通知,必须对所在的楼宇进行灯光亮化,费用等要企业自己承担,而且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要完成。现在单位领导也在费劲心思考虑这笔额外的付出怎么办。
  位于南京市下关区长江边的南京某企业一位负责人,对于企业参与亮化工程需要承担费用也颇有微词。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他现在工作任务之一就是负责单位大楼上的亮化,每逢节假日,有大型活动时就要按规定开启亮化照明设备。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,单位大楼进行亮化已经有近三年的时间了,当时有领导说,亮化本身是为了烘托出本区内的商业氛围,同时配合江边的旅游业。但由于亮化的墙体正对着长江,从滨江路上是看不到任何亮化过后的美景。能看到亮化效果只能是在长江上行使的一些船只等。连个人影都没有,这么冷清的街道上搞亮化,似乎没必要!该位负责人表示,不过上面压下来说必须要亮化,我们也只能照办。
  当记者问,大楼亮化公司负担的电力成本能否承受时,该负责人苦笑着告诉记者,幸好这笔电费是按照民用电费来收取的,不过作为企业来讲,电费加上相关的人员工资等,企业要承担这样一笔费用还是有些心痛的。
  不过,在江边路上行走的一位码头工人却告诉记者,原本喧闹的滨江大道如今死气沉沉,实在影响城市的形象,也不利于市民安全,应该投点钱亮化亮化。政府当然掏不出那么多钱,亮化的企业掏点票子太应该了,这总比慈善捐款更说得过去吧。
  在采访中,也有一些企业主对于城市大楼亮化表示赞同,他们认为亮化不仅能提升城市繁华的氛围,也能更好地提升企业的形象,但切不可搞亮化费用强制摊派等。也有企业主认为,城市亮化应寻求新出路,对于大楼内的企业亮化完全可以采用亮化广告等形式,企业在支出费用的同时,也能获得广告效益等。
  南京某大学一位研究学者认为,近年来,国内一些城市的“亮化工程”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误区。以为城市越亮越好,越亮就越现代化,殊不知,亮化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等。城市“亮化”费用的如何分摊问题,绝对不可以单纯用行政手段等来调控,用市场化的方式可能更易于平衡各方利益,达到多赢。